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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報記者 陳荻
   昨日上午,深圳市政協五屆六次會議召開“推進一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議政會”,22位市政協委員現場發言,共有40餘位市政協委員提交發言材料,為建設法治政府建言獻策。市政協主席王穗明、副主席鐘曉渝、市政府副秘書長盛斌出席會議。此外,市政府辦公廳、市法制辦、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也出席議政會,並針對委員們的發言進行了回應。
   搶話筒,現場發言熱烈
   由於現場發言時間有限,話筒一時間變得炙手可熱,甚至可以用“搶話筒”來形容。
   現場,藺曉青、鄭德剛和王淑傑三位市政協委員雖然發言的重點和角度不同,卻一起形成了“法治政府”的三大標誌:警察、律師和市場秩序。藺曉青認為,“法治政府”的第一標誌性職業就是警察,建設法治政府,應該從公安隊伍抓起,因為公安民警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法治形象。鄭德剛在發言時則表示,“法治政府”的第二標誌性職業應該是律師,深圳建設法治政府,那麼與之配套的政府及各部門購買法律服務就成為必然的要求和發展趨勢,這也就要求制定專門統一的政府購買法律服務規則,逐步開放法律服務的空間。王淑傑則認為,“法治政府”的第三標誌就應該是政府有沒有信心和能力打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秩序,她提出隨著目前市場環境的變化,政府的政策應該更向中小企業傾斜,取消目前的大企業“直通車”。
   行政權,打造有限政府
   在前日的人大分組討論會上,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王京生提出深圳應該在行政執法領域取得突破。在昨日的專題議政會上,不少政協委員的觀點與王京生不謀而合。市政協委員梁增昌表示,行政權力的來源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規,要嚴格禁止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設定行政權力,應該建立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尤其是對行政權力的司法監督。市政協委員崔軍則認為,建設法治政府,應該講“依法行政”升華到“法治行政”,要求行政主體的行政活動要符合“法治”的總體理念和要求,嚴格來說中國並不缺法律,缺的是法律的正當性和正義性。市政協委員駱冰則提出,樹立“有限政府”核心理念,政府應當是權力有限、能力有限、職能恰當,要加快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把以政府為主的社會管理行為轉化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共同治理行為。市政協委員李建華建議,將政府決策特別是重大決策關進法治的籠子里,涉及重大民生及市政決策必須廣泛征求民意並改革現有的聽證制度。
   立法權,從放權到限權
   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特區立法權可謂石破天驚之舉,為深圳的突破性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在一流法治城市和一流法治政府的建設方面,特區立法權也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市政協委員高樹建議,今後特區立法權應該更多地表現在突破體制障礙而“限權”,也就是相對地限制行政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行政權力法定和不當運用時被及時依法追責。高樹表示,深圳特區立法權應該立意更高,關註面更廣,立法應該成為打破行政權力和行業利益壟斷的長效舉措。
   各部門負責人現場回應
   昨日的議政會,來自深圳市政府辦公廳、市法制辦、市公安局、市中級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旁聽了所有委員的發言,並對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現場進行了回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郭毅敏對委員們關於前海民商事法治改革的問題進行了回應,郭毅敏表示將就建立民商事法院進行調研,目前深圳中院已經完成了知識產權法院的調研,或許不久的將來深圳將出現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案件的一審審理工作。  (原標題:法治政府建設,首先看警察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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